医保局下令!定点药店可以卖保健食品!
发布日期:2021-05-26 07:59:25 浏览次数:1234
5月19日,浙江省东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修订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的公告”,其中定点药店的申报要求有一条值得关注,“药店内不得经营、放置生活用品,保健品经营面积不超过药店经营总面积的25%”。
也就是说,保健食品,可以在定点药店卖!
东阳市零售药店申报医保定点的条件:
1.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7.能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城区药店(城区药店为吴宁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的药店,其它均为乡镇药店,下同)店内经营医保药品应达到800种及以上,乡镇药店店内经营医保药品应达到600种及以上;
8.有独立的经营场所(超市内不设医疗保险定点药店),零售药店经营面积城区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乡镇药店应达到80平方米以上。阴凉药品陈储场所应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按新修订药品GSP要求配备药用冷藏箱;
具有覆盖所有营业面积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证存储期在一个月以上;
9.药店内不得经营、放置生活用品,保健品经营面积不超过药店经营总面积的25%;
10.近12个月内,没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此外,申请单位属于连锁药店的,由连锁总公司统一申报。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零售药店,暂不受理。
同时,零售药店有: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东阳市的文件还指出,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的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按规定限个人账户支付。
其实,自2018年全国开始大力打击欺诈骗保的以来,多地已经下令医保药店不得摆放、销售食品、日用品等“非药品”,初衷自然是防止出现欺诈骗保、套刷等问题,处理方法简单、粗暴、直接,虽掀起了轩然大波,但并没有对已发生的现实产生太大影响。
2020年12月,莆田市医保局还发布了《关于下发2020年第三轮市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知》,明确要求定点药店严禁摆放食品、化妆品、日用品和销售食品、化妆品、日用品、保健食品等非药品。
“一刀切”的政策一直存在争议,甚至有媒体指出,定点药店如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取得了销售保健食品的资格,就可以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医保部门“一刀切”禁售的做法有管理越位之嫌。
且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将“不摆放保健食品等”作为医保定点的许可条件。
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姚鹃也曾指出,消费者购买营养健康产品的渠道有限。以前药店是传统的保健食品销售渠道,但各地陆续出台了保健食品不能进药店销售的政策。这导致购买渠道变窄,部分消费者无保健食品可买。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并没有改变,易被不法商家忽悠购买非正规渠道的非正规产品。
对于占药店总数70%的定点药店来说,全面下架“非药”影响巨大,尤其是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觉醒,药店需要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健康服务。
有很多人建议,医保药店的防止套刷医保卡可以从监管入手,比如安装视频监控、后台监控、检查刷卡记录、有奖举报等。
不过,东阳市的定点药店不止可以经营保健品,保健品的经营面积还可以在药店总面积中占1/4,这应该能给很多药店信心,也应该能给很多地方提供借鉴。让更多地方能更好的使用医保基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