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秋宜 通讯员/清食萱)11日,记者从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源生堂商行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三江镇源生堂商行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三十号,由于该药店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也不具有与药品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采购的无包装、标识的中药饮片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等诸多违法事实,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
据了解,GSP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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