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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3日下午,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该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83号)
记者获悉,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该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564-5136015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
邮政编码:237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注: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Good Supply Practice),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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